对艾德利安的“舵手”佣兵团来说,路上加入一两个人完全不是什么稀奇事。比如新来的布伦特男爵,一看就是头脑简单的武夫,佣兵们每天都见,因各种不满临时倒戈前来的也有不少。像埃文这种神父,的确是有些稀有,但佣兵们对他也没什么兴趣,因为他是个“既不主动开口,也不回应别个”的冷酷的人,而且佣兵中没人信教,他们信刀剑和金钱。
但他们从没见过女人的加入。
【资料图】
艾德叫她“飞毛腿”,称她是沃尔夫公爵的女儿,是个十足的美人胚子,虽然身体看上去还没发育成熟,但已颇有风韵。在她被扣作人质的第一天,就有人明目张胆地挑逗她,抚摸她的身体,惹得弟兄们哈哈大笑,都想跟上去享用,但被艾德开玩笑似的制止了。那天晚上,那个骚扰者在悬崖下一块凸起的石台上被发现,身体砸成浆糊,放哨的守夜人说那人起来解手时看不见光,走错路掉了下去。
“这事我只和你说,神父。”在他们干粮快吃完的前一夜,艾德利安喝醉了,搂着埃文的肩膀,有些困倦地自言自语,“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带上那个公爵小女吗?”他顿了一下,把手掌张开靠近耳朵,装作仔细听的样子,然后“哈!”地道歉一声,“因为我的母亲也是双腿残疾。”
埃文完全搞不明白二者有什么关系。不过,他已有些习惯了,这个佣兵就是这样,有时冷静理性得让人心里发毛,有时又突然说些不着边际的疯话。
次日,就在大家都在抱怨口渴和饥饿时,艾德带着他们穿出了蛇牙林,来到一面横跨在两桩巨石之间的栅栏前。栅栏中心有一扇破了个洞的门,门扉由两个哨塔构成,上面的守卫见他们到来,连忙拿起弓箭。
“名字?来意?”其中的队长问道。
这是霍华德爵士的领地,埃文立刻认出他们战袍上的标志:虎纹猪。他心头一紧,霍华德爵士是沃尔夫公爵麾下最为忠心的封臣之一,他们这一行不仅绑架了公爵的女儿,还有背叛了公爵的布伦特男爵,这不是送死吗?
“来者是布伦特男爵,队长。前线失利,男爵奉公爵之令解救其千金归来。”艾德装作下等奴仆的样子,行了个夸张的礼仪介绍牛高马大的布伦特,然后牵出艾什坐的马匹。他的手里还攥着短刀,抵在艾什的背上。
队长凑近手下耳边,对方点点头,快速跑开了。不一会儿,门便被打开。
“霍华德大人因公外出。佣兵们,你们还是住猎人营地。”队长带他们走进封地,指了指远处的一座聚落。
真是天才,埃文由衷感叹。这个黑头发的佣兵巧妙地利用信息差,不仅让他们免遭抓捕,还得到了免费的住所和食物。
“好啦,弟兄们,咱们现在是救了公爵宝贝女儿的大英雄,”艾德和佣兵们一起围坐在篝火旁,率先举起酒杯,“接下来的冬天,让我们在这儿爽个痛快!”
“吼!”佣兵们同时举起杯子,高声大笑。
“喂,我说,你为什么帮我们啊?”小巨人莫西一边啃着一条猪排骨,一边向比他高出几乎一倍的布伦特问道。“你不是公爵的手下吗?”其他人也安静下来,他们也很好奇。
布伦特涨红了脸,双拳放在膝盖上,“因为……因为我决斗输了。”他低下头小声回答。
“啥玩意儿啊?”莫西笑得前仰后合,布伦特立刻暴怒地站了起来。
“什么?你敢嘲笑我的决斗?你找打吗?”
莫西当然打不过壮如小山的布伦特,只好骂骂咧咧地边躲边逃。弟兄们连连叫好,互相下注,好不热闹。
埃文坐在艾德身边,沉默地咬着手中的面包。他看向艾德,发现他也没说话,甚至没吃东西,只是把双手撑在身后,看着远处独自一人坐着的艾什。
“我果然还是觉得,我在哪见过她。”他没有看埃文,却明显是对他说起话来,“神父,你说我该去问清楚吗?”
埃文毫不关心,于是没理会他,继续咀嚼面包。
“我就知道你会支持我,好神父,谢谢你的帮助。”艾德继续说,然后起身离去。
艾德说他要和布伦特去办一件事,其他佣兵们也都各自逍遥去了,有的去打猎,有的去逛窑子,有的去喝酒。埃文坐在室外的土桩上,翻开好久没有读过的《初火录》,等他读完这本,他打算再看一看《草药注解》。
一个强壮的农村妇女被艾德请来看着双腿不便的公爵闺女,她抱着艾什好像自家女儿,擅自坐到埃文身旁,毫不顾忌地大声讲话,音如洪钟。
“所以说啊,姑娘我告诉你,男人没一个好东西!”妇人砸吧着嘴,锤了两下自己结实的大腿,“你啊,赶紧趁这机会逃吧,别被那小子耽误了,他就是个没本事的小偷,除了长得帅了点外没啥好的呐!”
埃文瞥了一眼这个奇怪的组合。这个聒噪的妇人似乎把艾什当成艾德利安的妻子了,他判断道。如果埃文这时知道,这个妇女这么对艾什说的目的其实是不想让她抢走“自己的”艾德,他绝对会被吓个半死,回家后立刻写一本关于男女情爱的劝世训言。
“哎莫,姑娘,你咋不说话讷?”妇人遗憾地叹了口气,理所当然地转向了正在拼命集中精力读书的埃文,“您讷?老先生,您为什么也跟着他啊?”
平生第一次,埃文对自己先天的失语感到感激。他指了指自己的喉咙,“啊啊”发了几声,摇了摇头。
“什么!老先生,您是哑巴吗!”妇人高兴地一拍腿,又咂咂两声,“唉!人生啊!”
这时,营地里传来一阵骚动。埃文抬起眼,发现一个肚子上开了个血孔的人被同伴抬了回来,脸色发白,神情痛苦。
埃文几乎是没想就动了起来。他三两步来到伤者身边,不由分说地帮着把他放躺在室内的床板上。他让人取来热水,先用掺了矿物的酒给对方的伤口清洗,然后扯下强韧的牛皮筋条,勒住了伤口靠近心脏的上部分胸腔。取过布条后,他将其在热水中浸泡、挤干,擦掉血渍之后包住了仍在渗血的伤口。最后,他向随身携带的配好的蒂耶加冷汤中加了些苏樱粉,为伤者缓解剧烈的疼痛感。
做完这一切后,他默默地离开了,完全不理会另一个佣兵带些震惊的道谢。在门口,他撞上了被那妇人扶着,撑在一根拐杖上的艾什。
埃文突然想到,这女子是贵族之后,肯定认得来字啊。
于是,怀着一种朦胧的,他也不太清楚的期待,埃文在一张纸上用墨鱼汁写下了三个字。
“去天国”。
艾什念了出来,埃文顿时喜出望外,又写了一句话。
“你认字,我们可以交流了”。
艾什扑哧笑了,可转眼又将其压了下去,回到了最初一语不发的状态。
埃文不肯放弃,继续奋笔疾书。
“我想教你我的医术,你愿意学吗?”。
艾什顿时眼睛发亮,可仍然躲躲闪闪,不敢看他。
“我不在乎你的过去,也不在意你的身份,我只想把我会的东西传出去,仅此而已,请你相信我”。
艾什的嘴角露出若有若无的笑意。那时,埃文还不知道,自己的这一句话对艾什来说是多么珍贵。父亲从小就一直告诉她,要明白自己作为贵族和战士的身份和责任,对此,艾什一直如教条般记在心中,凡是不合乎父亲教导的事,她从来连想都不敢想。
埃文也笑了,这是自打他离乡后的第一次。他忽然发觉,这个佣兵团其实是“替代品”的聚集地。他在一瞬的无意中,把艾什当作了莉扎的替代品,而莉扎则是他故去的女儿的替代。艾什、艾德、布伦特还有莫西,每个在这个猎人营地中的各方旅客,或许都是在这个动荡而荒唐的年代里互相取暖、互相寻找替代的落魄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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